以案说法
一元钱草乌毒死一个壮汉
草药贩子以过失杀人罪被起诉
因为腰有点疼,浦江人徐某在菜市场的草药摊上买了一个草乌。这个黑不溜秋的草药只有小拇指大小,花去徐某1元钱。2009年6月11日,徐某把草药和酒一起喝下,很快就全身发麻,丢了性命。
草药贩子陈某日前被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他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情回放:
徐某的妻子回忆起丈夫中毒的情景,心有余悸。那天,她在看电视,徐某说,他要去吃草乌了。一会,徐某就喊嘴巴发麻。为了解麻,他喝了一碗红豆汤,又吃下一根棒冰。中毒症状却越来越严重,开始呕吐,背部胀痛。
“我没想到草乌有剧毒,否则早就把他送到医院去了。”丈夫出现中毒症状后,徐妻委托妹妹向卖草乌的陈某讨要解药。陈某一听,匆忙配了黄菊花、白菊花、甘草等作为解药,还嘱咐说,如果不行就去买绿豆粉吃,也能解毒。
从煎解药,到服下,耽误了不少时间。可是,解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徐某喝下去不到一分钟全部吐了出来,并且全身瘫软。他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但仍因抢救无效于当晚不治身亡。
草药贩子陈某小学文化,大字不识几个,“胆子却很大”。从去年2月开始,他偷偷卖草乌,把它们藏在摊位的编织袋里,以躲避药监部门的检查。就在他被抓的当天,药监部门还从他的摊位里查获生草乌510克、生川乌455克。他坚持,卖药时,他反复交代一定不能口服。
检察官说法:生草乌和生川乌,都有剧毒,严禁口服。这两种草药都含有剧毒的乌头碱,正常人只要服用2到3毫克乌头碱就会致命。
陈某明知草乌系剧毒药品,其仍未经批准而擅自公开销售草乌,导致被害人服食草乌死亡,其行为对他人的生命构成了威胁。但由于他卖药交待过草乌不能口服,系过失,故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朱兰英
通讯员浦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