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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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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


武汉房管局
  日前,一名市民在武汉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加盖公章,须缴纳120元。对此该市民提出了质疑,而该局负责人称这120元并非复印费,而是档案服务费等,并称收费经物价局批准。 

  ■李美画


浙江法制报以案说法06靠山吃山 2010-01-15 2 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