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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法治前沿

政策动态

农产品运输“色通道”规定有调整

省内4条高速的出口处免收费冰鲜农产品运输不再免费通行



  本报讯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浙江省内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免交通行费的规定有了部分调整。

  据悉,按规定,省内沪杭甬、杭金衢、甬台温和杭州绕城高速等4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将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免收通行费。而省内其他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是不免收通行费的,请驾驶员上下高速公路时要选择好进出口。

  另外,我省对可在高速公路出口免交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是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仅指活的、新鲜的,但包括海带、海蜇、海参等)、活的畜禽(包括蜜蜂转地放蜂)、新鲜的肉、蛋、奶等。

  二是装载量必须达到车厢容积的80%以上。

  三是农产品与其他货物混装的一律不享受免费政策。

  四是旧规定中的鲜活水产类含冻鲜,畜禽类的新鲜肉也含冻鲜,但新规定冰鲜不再列入免费范围。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以上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须到各级农业或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动植物检疫证书或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方可在省内上述4条高速公路上免收通行费。

  ■通讯员苏来裕


浙江法制报法治前沿07农产品运输“色通道”规定有调整 2010-01-20 2 2010年0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