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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一方超载一方酒后

事故双方都很晕乎



  本报讯参加婚宴时,董某多喝了两杯,结果开车回家时,晕晕乎乎地撞上了骑电瓶车的一家四口,其中一人被撞后身亡。近日,经宁波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46岁的董某是宁波本地人,在当地开了一家厂。事发当天,他厂里一个职工的女儿结婚,董某应邀参加了婚宴。席间,董某喝了两三瓶啤酒。晚上7点多,离开婚宴现场的董某开着私家车回家。

  董某开车行至鄞州区姜山路段时,与相向而行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有4个人,由王某驾驶,后座是王某的妻子及小儿子,王某的大儿子站在电动车前的踏板上。碰撞导致王某死亡,其妻儿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有途经此路段的司机报了警。当晚,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抓获。

  “我感到非常遗憾。”办案检察官说,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不能酒后驾车,而董某却依然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视作儿戏,酒后驾车,最终酿成惨剧。而电动车车主王某,在明知电动车不能带人的情况下,还搭载3人,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大因素。如果各交通参与人都能遵守相关规定,各行其道,那么这样的惨剧完全是可避免的。春节临近,走亲戚,吃吃喝喝的事情又多了起来,千万不要图一时省事而抱憾终身。

  ■通讯员袁晴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一方超载一方酒后 2010-01-26 2 2010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