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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法院公告



  2010年1月29日(2009)杭下商初字第1046号

  陈招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下商初字第1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下商初字第427号

  刘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下商初字第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拱民初字第1441号

  徐方惠:本院对原告蔡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拱民初字第1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09)杭拱商初字第1234号

  沈为民:本院受理原告李自荣与被告杭州祥符市政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沈为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补充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三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09)杭拱商初字第1444号

  杭州欣昱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金泽纱线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杭拱商初字第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0)杭拱半商初字第33号

  杭州欣昱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新杭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0)杭拱商初字第15号

  郑福泉、宋世喜、孔小玲:本院受理原告毛文花诉被告杭州金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郑福泉、被告宋世喜、被告孔小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追加被告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09)杭滨商初字第716号

  史国富:本院受理俞建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杭滨商初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史国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俞建昌借款人民币200000元,承担此款自2008年11月5日起至2009年10月13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并支付自2009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履行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二、驳回原告俞建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70元,减半收取2735元,公告费650元,合计3385元,由被告史国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商初字第117号

  朱小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5月11日下午14: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商初字第118号

  吴吉刚: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5月11日下午14: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商初字第120号

  毛旭杨: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5月11日下午14: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商初字第122号

  陆明飞: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9:2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商初字第123号

  钱古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9: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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