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3版:法治生活

拖欠银行贷款

抵押车辆遭扣



  本报讯“喂,执行法官吗?我们在东阳市区发现了卜某、洪某的抵押车辆……”5月11日上午12时许,金华婺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的举报电话后,立即赶赴东阳,顺利执结了一起案值为16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

  工商银行与卜某、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去年7月13日判决,12月23日立案执行。因多种原因,该案始终未能顺利执行。

  5月11日,当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卜某、洪某被抵押的车辆在东阳市区出现后,马上向金华婺城法院执行局举报了该情况。法院在核实情况后,立即驱车赶往东阳,最终顺利执结了这起案件。    ■通讯员吴挺笑周高华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拖欠银行贷款 2010-05-18 2 2010年05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