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误食鼠药 邻居担责七成
本报讯王某在自家门口投放了麦粒做的鼠药,没想到却被邻家的孩子误食导致中毒,花去医药费、护理费、住宿费等4000余元。这笔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买单?5月13日,天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承担70%的责任,而孩子的父母需承担30%的责任。
吴家和王家是邻居,去年11月底,吴家的孩子在屋门前的院子里玩耍,当孩子见到分隔吴、王两家的铁栅栏处有红色的麦粒时,出于好奇,捡起来就往嘴里送。不久后,吴家人发现孩子出现中毒症状,于是急急送往医院。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孩子脱离了危险,总计花去各类费用4000余元。
孩子的父母觉得,鼠药是王某投放的,应该承担这笔费用。但王某却不这样认为,在她看来,她是在自己家里投放了鼠药,孩子原本就不应该将手伸过铁栅栏,捡食鼠药。在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吴家人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在投放了鼠药之后未采取其他防范措施,致使孩子误食,应承担赔偿债任。而孩子的父母因疏于监管,致使事件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在综合了各类意见后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朱利明陈达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