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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实话

如何分清小赌怡情与大赌违法

与其任由“爱罚不罚”极大损害治赌效果,倒不如明确几个“禁区”。比如公务员涉赌,就是必须明令禁止的。


朱慧卿画
  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就《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把数额是否达到100元,作为一个处罚边界,凡是赌资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8月21日《扬子晚报》)。

  古今中外,赌博向来被称为恶习,但却从未销声匿迹。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民间小赌之风日盛。无论我们是否承认“小赌怡情”的合理性、合法性,它都早已是一种我们必须直面的真实存在。倘若要完全认定“小赌怡情”为非法,不说别的,只怕拘留所、看守所就会人满为患。因此,必要的人性化与人情化是抹不去的,还是那句老话,堵不如疏。

  人性化治赌之关键,在于合理区分小赌怡情与大赌违法。像江苏警方规定的“赌资少于100元免罚”,固然具有积极意义,只可惜操作起来恐怕仍然困难。因为参赌人员随身携带财物哪些属于赌资,其实主要仍是靠民警自由裁量,有此规定与无此规定差别并不很大。

  究竟是否“小赌”,其实主要是参赌者心理活动上的差异:是奔着赚钱发财去的还是奔着娱乐消遣去的。警方要想洞悉参赌人员心理,作出毫无误差的判断,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因而,与其任由“爱罚不罚”极大损害治赌效果,倒不如明确几个“禁区”。

  哪些区域是必须禁止的呢?比如公务员涉赌,这是必须明令禁止的,哪怕100元以下也不应该允许。因为,一来这里必然涉及到行贿腐败的可能,二来民警罚公务员难免尺度偏软,只要留下口子基本都会免罚。再比如,“老虎机”之类赌博机器必须严禁,因为那绝无奔着“怡情”而去之可能;小孩参与赌博必须严禁,棋牌室之类容留未成年人进入必须重罚;还有赌资明显偏大的聚众赌博,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赌场,等等。

  “小赌怡情”这件事上,不必把所有成年人都当孩子一样监管。而执法者的自由裁量之权限,也不能给得太多。


浙江法制报实话07如何分清小赌怡情与大赌违法 2010-08-23 2 2010年08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