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7版:实话

法院公告

2010年8月23日



(2010)杭上商初字第735号 

  孙桂富、吕仁芳、孙明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0)杭上商初字第735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770号 

  傅申:本院对钱勇诉你与余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上商初字第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1157号 

  程日军、马国益、程武:本院受理原告左小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674号 

  朱毅:本院对原告杭州振大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咨询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杭上商初字第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1081号 

  王连根:本院受理原告李洪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上商初字第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621号 

  冷徒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诉被告冷徒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上商初字第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上商初字第747号 

  何震华:本院对原告杨丽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杭上商初字第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下商初字第1342号 

  杭州隆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国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15号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商初字第1026号 

  杭州赛雷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同乐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的3号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0)杭萧商初字第2076号 

  洪尧根:本院受理原告丁玲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11月26日8: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0)杭富商初字第1203号 

  邓银娟:本院受理原告叶为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0)杭富商初字第12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11月19日8:30在本院13号法庭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0)杭桐横民初第30号 

  余政:本院受理原告祁娟红与被告余政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桐横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祁娟红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0)杭桐民初字第552号 

  章建:本院受理原告黄群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章辰随原告生活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33500元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8:30在桐庐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0)甬东商初字第466号 

  顾钢强:本院受理原告葛胜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甬东商初字第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0)甬东商初字第724号 

  戴小聪:本院受理原告樊琪东与被告吴明乾、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0)甬东商初字第72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0年11月23日下午13:45在湖州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0)甬东民初字第1038号 

  盛建栋:本院受理高晓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11月15日上午8:45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0)甬鄞邱商初字第184、223、224、225号 

  俞四芳:本院受理原告唐幼琴、张建军、佘卫华、鲍争家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告知举证事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原告唐幼琴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归还借款4万元,原告张建军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归还借款3万元,原告佘卫华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归还借款4万元,原告鲍争家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归还借款3万元。同时,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你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郑秋妍、人民陪审员郑国华、王磊依法组成,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邱隘人民法庭依次开庭审理以上四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0)甬鄞嵩商初字第74号 

  朱乾峰、唐亮:本院受理原告余春霞与被告朱乾峰、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原告要求被告朱乾峰归还借款160000元及支付利息12000元,合计172000元,被告唐亮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0)甬鄞邱商初字第84号 

  宁波鼎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海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被告宁波鼎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海峰价款212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本案受理费33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诉讼费980元,由被告宁波鼎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0)甬鄞邱商初字第202号 

  俞四芳:本院受理原告陈西民诉被告俞四芳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告知举证事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你立即归还借款13万元。同时,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你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郑秋妍、人民陪审员郑国华、王磊依法组成,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邱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0)甬仑柴商初字第111号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振兴模具塑料厂、宁波市北仑区神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北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柴桥信用社与被告宁波市北仑区柴桥振兴模具塑料厂、宁波市北仑区神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甬仑柴商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0)甬慈逍商初字第111号 

  沈俊: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0)甬慈逍商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逍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0)甬慈商初字第611号 

  沈建权、杭丽萍、熊新龙:本院受理原告胡立飞、胡小红诉你们和施坚勇、余姚市兰天电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45在浒山法庭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0)甬慈执指字第15号 

  余姚市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臻烨:本院执行的孙来潮诉余姚市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臻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一、慈溪永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慈永评[2010]3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书载明刘臻烨名下的牌号为浙BM3925别克轿车一辆评估价值为55000元。如对此评估报告书有异议,你可在本报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出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二、本院(2010)甬慈执指字第1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拍卖刘臻烨名下的牌号为浙BM3925别克轿车一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0)嘉盐商初字第238号 

  台州东宝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盐天地和塑业厂诉被告台州东宝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嘉盐商初字第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945号 

  黄奇、吴海英:本院对陈永积诉黄奇、吴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2042号 

  郑丽英、陈雨林、陆春建:本院受理原告卢冰荣与被告郑丽英、陈雨林、陆春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0年11月24日上午8:40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简案庭405办公室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1374号 

  项伟民:本院受理原告魏有起诉被告项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1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1375号 

  项伟民:本院受理原告魏有起诉被告项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1279号 

  罗成根:本院受理原告黄红潮诉被告罗成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1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1395号 

  周涛、王芳、陈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江金元诉被告周涛、王芳、陈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商初字第1175号 

  王贞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圣电池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贞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商初字第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金浦民初字第503号 

  洪信灿:本院受理杜明亮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公司、浦江大众旅游交通出租有限公司、洪信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金浦民初字第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0)台临商初字第349号 

  临海市鼎峰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康馨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为与被告临海市鼎峰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直接送达及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0)台临商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726元。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海市人民法院 

  全琛:本院受理原告夏林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0)衢江民初字第1109号 

  柴珠花:本院受理原告杨井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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