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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博客

全程录音录像保护了谁

在人与机器之间,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机器,因为机器不会撒谎。



  “在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要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信息化建设的口号喊了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真正落到实处却很难,究其原因有陈旧思想的束缚,但更重要的原因依然是资金的问题。想搞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的更新是头等大事。然而,这点在基层却很难得到落实,在更为基层的单位则更是只见口号不见设备。 

  话说回来,我是非常支持询(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的,因为这样做有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办案秩序、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等好处。 

  一般的案件,询(讯)问当事人、证人是警察查证的主要途径和手段,需要通过民警询问—当事人回答—民警记录—当事人确认的流程形成笔录。笔录制作过程中,民警占有主动性,致使笔录不可避免地带有民警自身预设的立场和倾向。正因为此,言辞证据具有不稳定性,被询(讯)问人极有可能推翻此前的供述和证言。对此,利用“第三只眼”客观真实地记录询(讯)问全过程,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翻供”,提高办案效率。 

  我曾经有过经历,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代违法事实,而且理直气壮地扰乱办案秩序。但当把摄像机对准他的时候,他立刻安静下来了。这反映出个别嫌疑人可能心存侥幸,以求浑水摸鱼、蒙混过关,这点在聚众斗殴案件中表现最为明显。有了全程录像,对违法犯罪分子也能起到威慑作用。 

  民警办案最怕的不是拒不承认,而是反咬一口。最近,我一警察同事就遇到这样的事情:他对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嫌疑人进行询问,询问结束后,该嫌疑人的妻子就打投诉电话说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殴打她丈夫、刑讯逼供。督察立刻对该民警展开调查,并对嫌疑人验伤。通过法医鉴定证实,嫌疑人身体上的伤乃数月前形成,同事得以昭雪。 

  不过,假如嫌疑人的伤是近期形成的,如何说得清楚呢?民警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全程录像。 

  综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略为悲观但确为事实的结论:在人与人之间,相信谁,取决于你更愿意相信谁(因为立场、倾向、情感等因素);而在人与机器之间,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机器,因为机器不会撒谎。


浙江法制报博客11全程录音录像保护了谁 2010-08-26 2 2010年08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