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急于否认“消费者为央企高税负埋单”
在垄断利润面前,消费者永远都是弱势群体———即使侥幸不用为央企的高税负埋单,也一定要为央企所获得的巨额财政补贴和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薪酬埋单。
■徐光木
“央企的绝大部分税负都转嫁给了消费者,最终还是由消费者埋单。”这个看似合理的观点,遭到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的反驳。他表示,“这其实是在偷换概念。国家制定的费、税标准无论对什么类型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说哪个环节要消费者埋单,谁不埋单呀!在市场上买一桶油和一袋米,都是要记入成本的”(8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
苏处长说“这是在偷换概念”,可我实在想不通,人们究竟偷换了什么概念?在咱老百姓看来,无论是高税负也好,低税负也罢;民营企业也好,国有企业也罢,所有税费以及各种各样的开支,都是要计入企业成本的。除非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否则税负不可能不被转嫁给消费者。
于是我又细细琢磨了一下苏处长的话,发现他其实是想表达,税收标准对各类企业都一样,央企并没有承担额外的高税负。既然高税负里的“高”是莫须有的,那么高税负由消费者埋单自然就无从说起。
这样看来,包括苏处长在内的官方急于否认的是央企高税负,而这只能说明某些人“恐慌”了。他们为何要恐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央企高税负的确存在,并且非常严重,相关部门担心公众知晓实情后把央企的超额利润归罪于他们。如此判断的理由是,如果不是被高税负所迫,央企何必一次又一次地实践“涨价就是生产力”。二是央企高税负确是无稽之谈,甚至,在税负方面,央企还是特保儿,可以享受种种优惠。即便没有享受到减免税收的优待,在财政方面给予巨额补贴也是等效的,石油巨头每年都获得数以亿计的财政补贴就是明证。相关部门可能正是担心公众知悉央企的“特殊公民”身份,才会想方设法去刻意掩饰。
不管是哪种可能,都说明了一个现实,那就是在垄断利润面前,消费者永远都是弱势群体——即使侥幸不用为央企的高税负埋单,也一定要为央企所获得的巨额财政补贴和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薪酬埋单。所以,为消费者是否为央企高税负埋单而争辩并无实际意义,问题的关键是,怎样才能让消费者不必为央企的暴利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