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
人民调解工作简介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律制度和基层社会管理制度,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既浸透着“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又蕴含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案结事了、不伤和气”的独特优势,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近年来,全省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7056个,人民调解员175849名,仅2009年就调解处理纠纷357388起,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428起,防止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14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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