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尊国

叶尊国,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洞头人,现任洞头县司法局鹿西司法所长兼鹿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14年来,他扎根基层,忠于职守,以维护地方稳定为己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14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556起,其中疑难纠纷107起,防止群体性械斗22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人民调解员、先进综治工作者、先进禁毒工作者等,2006年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政法干警、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所在司法所多次被评为县级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