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犯罪新动向:一票多开
■张群峰
最近,余姚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线索:有人持两份由余姚市某水泥厂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到办税大厅要求鉴定真假,经与发票购买记录比对,此号码的发票确系该水泥厂领购;当经办人员实地核对发票开具情况时,发现这两份发票与该水泥厂开具发票的购货单位、品名、金额不同,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文和开票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因此确认是假票。稽查局当即与公安部门联系,控制了持票人。
这一案件表明,犯罪分子利用电脑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大、不认证不比对的特点,盗用开票单位的开票信息制作假发票,一票两开甚至三开、四开,以此牟取非法利益,致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其危害并不小于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税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在与公安部门联手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同时,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尽快堵住这一税收“黑洞”。一是要把好增值税普通发票鉴定关,并及时将线索转交稽查部门。二是要尽快推行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认证比对,可以从根本上断绝假票的买方市场。三是要加重对制假售假的惩处力度,让犯罪分子望而生畏。四是要严肃整顿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买方市场,让纳税人不敢心存侥幸收受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