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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实话

局长酒驾肇事又是政府买单

政府善后不是大包大揽。否则,岂不是在告诉公众,官员酒驾肇事也是一种公务行为、政府行为?



  ■舒心萍

  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进展,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记者7日晚从死者家属处获悉,每位死者将得到23万元的赔偿,目前5名死者的家属都已在赔偿协议上签字(12月8日《新京报》)。

  从事发到死者家属获赔,期间仅用了2天时间,如此高效率的善后,应该说还是很值得称道的。不过,笔者在此有个疑问,每位死者的23万元赔偿金究竟该由谁来买单,是政府还是保险公司,抑或是谷青阳本人?

  据报道,记者从死者杨园美的父亲处得知,死者亲属都已经与政府签订了赔偿协议。而村民杨春朋说,儿子杨少朋是独子,他曾经提过赔偿金50万,但政府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赔偿金只有十几万,乡里自己补贴后才达到23万,不可能给更高的数额。看来,这笔赔偿金,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当地政府出的。

  当地发生这么大的交通事故,政府积极善后,抚慰死者家属,稳定死者家属情绪,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政府善后不是大包大揽。谷青阳酒驾完全属于个人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理应由他自己承担,赔偿金怎能由政府来出!如此,岂不是在告诉公众,官员酒驾肇事也是一种公务行为、政府行为?

  笔者以为,这笔赔偿金最多只能由政府先垫支,之后,哪怕让这位官员倾家荡产也应全额追偿,以此分清政府与官员的责任。同时也让各级官员长个记性,酒后驾车肇事,一切后果自负。如此,才是最公正、最有效的善后。否则,就是在制造更多的不公平。


浙江法制报实话02局长酒驾肇事又是政府买单 2010-12-09 2 2010年12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