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班房伸贼手兜风潇洒被抓获
■通讯员曾才虎
本报讯刚刚刑满释放的张志忠,本应好好做人,但他却不知悔改,在刑释的第二天就“重操旧业”,结果再次失去自由。12月6日,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对张志忠提起公诉。
年仅18岁的张志忠是云南临沧市人。3月7日,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9月6日从看守所刑满释放。前脚刚刚跨出大墙,他就立刻心生歹念。9月7日,张志忠窜到天台县始丰街道红太阳网吧,窃得玉镯、玉坠各1只及8元现金。
当张志忠欲逃离之时,恰巧被害人回来,知道情况后大喊捉贼。张志忠用衣服将对方头部蒙住,并用刀将其划伤后逃离现场。
9月17日,张志忠又窜到天台县赤城街道下朱村边溪滩,趁四处无人,窃得摩托车一辆。次日,当张志忠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兜风时被巡警抓获。
拍案语录:
小伙子虽然才18岁,“道行”似乎不浅,进局子出班房好像跑姥姥家似的。又进去了,还是在里面好好悔过自新,有时间的话给本报“新岸”栏目投投稿,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