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偷卖电瓶最终落入法网
■通讯员周仕燕
本报讯明着开店做生意,暗地里却非法收购被盗电瓶。8个月里,彭某共收购被盗电瓶1000余只。当有了稳定的销路后,窃贼吕某更是疯狂作案。近日,吕某、彭某先后落入法网,分别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被岱山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25岁的彭某在岱山高亭经营一家电瓶车修理店。今年3月的一天,因为一次打牌和湖南人吕某(男,27岁)相识。此后,两人成了“生意合伙人”———吕某提供电瓶,彭某负责销售。于是,吕某就开始疯狂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而彭某以每只20元的价格售卖。短短8个月,彭某卖出了1000多只由吕某偷来的电瓶。
12月1日,岱山警方将吕某抓获,后顺藤摸瓜抓获彭某。
拍案语录:
8个月1000只电瓶,平均每天要偷4只多,吕某简直就是一部盗窃机器。抓牢了也好,除了可以重新做人,还可以稍微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