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3版:世相

约见网友遇贼手财色尽失择报警



  ■通讯员德轩

  本报讯第一次见网友就偷拿网友的银行消费卡,消费了2万多元,被网友发现后仍不悔改,再次偷盗消费卡。近日,这个“贼骨头”被德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祯的女孩子。小祯独自一人在广州开店,年关将至很是孤独。李某当即就邀请小祯来德清跟自己一起过年。从这一刻起,李某打起了坏主意。

  小祯风尘仆仆地赶到了德清,见面后李某只随便胡诌了一个假名告诉小祯,就带着她到事先预定好的宾馆。一到房间小祯便提出要去洗澡,李某活络开了:他迅速翻看了小祯的挎包,偷拿了一张银行消费卡。

  之后,李某借故离开,刷这张卡以21867元的价格买了一条千足金项链。让李某没想到的是,由于银行消费卡和小祯的手机是绑定的,收到短信的小祯立刻打电话追问该事。

  “这笔钱我只是借用一下,我会还的。”李某回到宾馆向小祯说明了情况。当晚,李某多次和小祯发生性关系后,再次偷拿了这张银行消费卡。第二天早晨醒来的小祯最终选择了报警。


浙江法制报世相03约见网友遇贼手财色尽失择报警 2010-12-22 2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