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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老屋不拆反建引发一死多伤冲突

浙江法治在线高级法律顾问为案情把脉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山横溪头村有一排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屋。今年8月,因为这排老屋,这里发生一起血案,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据死者家属倪泽宝介绍,他们房前的这排老屋为陈用林等人所有。由于过于老旧,加上房子间距过窄,按照政府规划,老屋必须拆除,腾出地方用于村路建设。章安街道为陈用林等屋主另批了地基,这两年,老屋8户人家陆续搬进了新房,可是老屋的拆除工作却迟迟不见动静。甚至有传言,陈用林等人还想在此重建4层楼。倪泽宝等人向街道反映后,章安街道领导曾召集老屋屋主以及村干部进行协商,但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8月9日,倪泽宝等人带着材料分别送往区长信箱、区信访局、规划局、土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和章安街道、土管所、派出所,并将老屋屋主可能在8月12日开始进行地基建设的消息告诉了椒江区公安分局民警。 

  8月12日上午,老屋果然开始挖土施工。倪泽宝等人见状,分别给村干部和街道领导等人打电话。可是一上午过去,仍然没有相关人员到场。12日下午,他们继续给相关干部打电话。下午2点多,十几名街道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以及两名派出所民警到场,但冲突还是发生了。当天下午3时左右,倪泽宝等人与陈用林等人手持刀和棍棒发生冲突。倪泽宝的女儿倪泽玉在冲突中死亡,双方多人受伤。 

  案发后,陈用林夫妇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两个半月后,倪泽宝等人也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捕。可倪泽宝认为,直到斗殴发生前不久,他们还在举报陈用林等人建违法建筑的情况,是维护正当的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当天是在街道工作人员、村干部和民警在场无法制止的情况下,面对挑衅忍无可忍才与对方发生冲突。而聚众斗殴这一罪名有故意组织斗殴挑起事端的含义,与事实不符。 

  12月23日,浙江法治在线高级法律顾问团的专家和律师做客浙江法治在线,对案件进行分析。 

  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姜丛华,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浙杭律师事务所再审申诉业务部主任杨胜景3位专家一致认为,《刑法》中的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进行打架斗殴。如果斗殴时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就属于持械聚众斗殴。在案子定性问题上,有可能随着公安机关侦查到的线索、证据发生变更。公安在侦查期间对案件的定性并不代表案件的最后定性。 

  徐宗新认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性质和量刑远远超过故意伤害罪。姜丛华建议,从参与打架的人员、凶器的来源着手调查,可以对案件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3位律师讨论后一致表示,这种聚众斗殴类事件现场情况复杂、取证难度大,但是案发时街道工作人员、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在场,这些目击证人的证词非常关键,通过认真取证细心调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定能对案子作出合理处置。 

  该案最后如何定性,本报和浙江法治在线将继续关注。


浙江法制报速写03老屋不拆反建引发一死多伤冲突 2010-12-30 2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