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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实话

愿“残忍、冷血”与药家鑫同亡

“撞伤不如撞死”,不断刺痛着我们的神经,难道真的只是制度缺陷使人变成魔鬼,还是因为社会极端私利化、敬畏生命意识的荒凉化?



  6月7日,药家鑫在陕西西安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在核准死刑裁定中认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据新华社)。

  药家鑫已死,但对人伦道德的思考,却不能这么快地画上句号。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药家鑫案确非个案,它是一个现实的缩影。前不久媒体曝光,重庆忠县又出了一个“药家鑫”,货车司机田厚波撞伤了女乞丐后逃逸,回家后1小时,他驾车返回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女乞丐轧死。“撞伤不如撞死”,不断刺痛着我们的神经,难道真的只是制度缺陷使人变成魔鬼,还是因为社会极端私利化、敬畏生命意识的荒凉化? 

  当然,秩序的重建会花费高额的社会成本,还会牵涉到社会利益的重新布局与平衡,但我们若今天不付出这种成本,明天就将会为此而支付更加高昂的成本。近年来,对公民敬畏生命的教育,似乎依然停留在出文件、喊口号的浅层。我们不妨将“药家鑫之死”作为社会心智培养和道德教育的标本,以猛药激活沉睡的生命教育机制。

  可以说,我们越早启动举国敬重生命、道德感化的社会化教育越好,而且要不断深入,顺应现代社会发展所需。愿那种可怕的“残忍、冷血”与药家鑫一同上“断头台”。否则,恐怕还会有“药家鑫”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面目狰狞地下车,捉刀刺向原本能从鬼门关拽回来的无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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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实话02愿“残忍、冷血”与药家鑫同亡 2011-06-09 2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