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嘉兴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益明):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秀英与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秀洲劳仲案字[2011]第50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秀洲劳仲案字[2011]第50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嘉兴市昌盛中路598号秀洲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二楼223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6月13日
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