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实行客货车辆分道行驶管理的通告
为营造良好行车秩序,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客货车辆分道行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1年6月21日零时起,G25金丽温、G25丽龙、S33龙丽三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具体见附件)实行客货车辆分道行驶管理工作。请各司乘人员途经上述路段时遵守客货车辆分道行驶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车。
特此通告。
附件:高速公路客货车辆分道路段一览表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丽水支队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丽水高速公路客货车辆分道行驶管理
第二批路段一览表
序号 线路名称 点位 方向
2573.8K-2577.5K 福建1G25金丽温
2579.9K-2577.4K 江苏
2 G25丽龙 2697.3K-2700.4K 福建
103.5K-102.0K龙 杭州3S33丽
101.7K-102.6K 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