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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堵住销赃渠道保护电力设施



  本报讯自5月12日全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新昌县供电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通过设立警示标志、查堵销赃渠道等措施,有效保护电力设施。

  该局组织电力光明“服务队”、“服务站”,上街入村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滚动宣传,并在必要地段设立了警示标志;还与当地公安、广电、电信密切协作,对全县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开展专项清查,从源头上堵住“三电”设施销赃渠道。


浙江法制报世相03堵住销赃渠道保护电力设施 2011-06-15 2 2011年06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