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杭州坤亚贸易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77号10楼B-7室。法定代表人:苏建林。申请人杨丽、黄新平与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11年8月18日下午3时在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04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