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板子的潜规则
■阿东

古代刑律对打板子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唐代时,刑讯使用的板子长3尺5寸,大头3分2厘,小头2分2厘,审案时打板子不能超过3次,总数不能超过200下。但至于每个人打多少,则是由法官自定,随意性很大。
堂上打板的衙役是不敢得罪主子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饭碗问题,所以在打板时他们会千方百计地揣摩主子的意图,把用劲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板子的形状不尽相同,有比较细的竹板,有粗大的木板,木板又有宽的、窄的和四棱子的,打起人来自然大不相同。打板的轻重全掌握在这帮衙役手中,况且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手打人的绝活儿。清末小说家李伯元曾这样描述:“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全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高手。”凭着衙役们这些高超的技能和察言观色的本领,轻打还是重打,分寸一定把握得相当出色。
据说,清朝,法官在抛令签时,发出的命令和声调的高低都很有讲究。如果审案之前当事人没有“意思意思”,法官就会大喊“朝死处打”,衙役则会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如果问了半天当事人还是不承认,法官很烦时就会喊“狠里打”,这是向衙役发出的逼供信号;对尚未送好处的而家庭经济条件尚可的,就喊“着实打”,威胁之下,增加对方行贿的可能性;对有点背景但送礼力度不大者,就喊“用力打”,给点颜色,吃点苦头,长点记性;对有背景有关系又行贿的,就喊“用心打”,打板时做个样子就行了。
遇到通奸案时,如果嫌犯没有找人“活动”,衙役们还会编出歌儿来唱着打,以此来寻求刺激,羞辱对方。比较流行的歌有:“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上法堂;屁股挨了几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遇到书香门第的小女子,法官和衙役们还会乘机调戏一番。传说,有个才女涉案被带上大堂,县令一看貌美,想网开一面,特许她当堂吟出八句诗来,要求句句有“打”,但又不能带“打”字,如果吟得好就可以不打。才女急中生智,吟道:“日出谯楼鼓罢,渔翁收网回家。猎户鸟枪折坏,良弓无弦高挂。油坊芝麻外粜,铁匠改灶生涯。院中秋千架倒,大人宽放奴家。”从这首急中生智的打油诗来看,当真正被逼到绝路上时,人们也只能顾屁股不顾脸了。
公堂审案打屁股,据传是唐太宗李世民定的规距。李世民看针灸图时发现腰背部穴位很多,而屁股上穴位相对少些,由此受到启发,就下旨:但凡公堂上对嫌犯行刑,由打背改成打屁股。而郑板桥则有不同的看法,他在为官时就写了一段关于打板子的感受:“夫堆雪之臀,肥鹅之股,为全身最佳最美之处,我见犹怜,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最可怜之地位,迎受此无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鹤,如何惨怛?见此而不动心怜惜者,木石人也。”不过,郑板桥只考虑了屁股的美,却没有给出不打屁股应该打哪儿的答案,因而他的这一呐喊,也不过是矫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