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八月办不出准生证
原来枕边人竟是“陌生人”
■通讯员叶茜
妻子怀胎八月,却无法拿出证件办理准生证。丈夫追查才发现,妻子一直用假身份“忽悠”自己。近日,舟山定海法院撤销了一起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由于有一方身份造假而不成立。
案情回放:2008年,本地人夏先生和外地来舟山打工的小周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生活虽然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也算过得有滋有味。
更令人高兴的是,一个小生命即将诞生。在妻子怀孕8个月时,夏先生去办理准生证,却发现办不了。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开具未育证明,可这些,小周却拿不出来。
原来,从两人交往开始,小周一直用的是假的身份信息,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此后,小周也神秘失踪了。
得知真相后,夏先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为恢复单身,他一纸诉状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结婚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周在结婚登记时,采用了虚假的身份证明,故依法判决撤销了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婚姻当事人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最终导致婚姻登记被撤销的,并非个案。由于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仅需对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本案中其向当事人颁发结婚证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定程序。但若当事人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则民政部门作出的婚姻登记行为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法定形式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法上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也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可自行撤销结婚登记的范畴,故本案中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