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请保险行业协会当“老娘舅”
■通讯员尚法实习生付杰
本报讯昨天,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和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以后上城区法院可将有关保险纠纷委托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保险行业协会将当起调处保险纠纷的“老娘舅”。
根据合作协议,在遵循调解自愿的原则下,法院在收到保险纠纷的起诉后,案件立案前,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保险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案件立案后,判决前,当事人同意的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委托保险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邀请协助调解。
委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