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3版:世相

从一元钱到42万元钱

冲动的代价:从赔偿到坐牢



  本报讯 就因为一元停车费而起了纠纷,结果还闹出人命。7月15日,周某被温州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 

  26岁的周某来自永嘉,今年1月上旬到温州某小区地下车库做管理员。1月12日上午,周某发现有两个到小区装修的师傅摩托车停车费还没付,于是就向他们索要每车1元的停车费。其中一个姓秦的师傅拿出5元钱,周某找还他3元。边上的黄某则认为地下车库之前都没有收费,现收取停车费不合理。周某便准备将一元钱退还,可钱不慎掉到地上,随后他和黄某发生了争执,两人扭打在一起。黄某在扭打过程中摔到在地,眼角流血。等秦师傅叫来黄某亲友时,发现黄某已昏迷不醒,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救治(本报曾作报道)。 

  1月30日,黄某终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赔偿黄某家属42万元。 

  瓯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从一元钱到42万元钱 2011-07-18 2 2011年07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