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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实行深度监督 实现良性互动



  本报讯“人大对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不仅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而且是检察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日,在总结检察工作与人大监督的联系时,余姚检察院检察长吴武忠如是说。近年来,该院推出一系列与人大的联络机制,以更主动的态度接受监督,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 

  为了让人大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工作动态,变个案监督为全程监督,该院实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每月定时向余姚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简报》等材料,并定期报告一个时期内检察工作的难点和焦点问题。该院还建立座谈征求意见机制,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并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及基础建设等情况,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变“被动等待”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该院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担任检务督察员、检查监督联络员等,并将监督领域向干警8小时外延伸。 

  通过这些联络机制,该院有效实现了内外监督相结合,构筑起了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体系,建立起全面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从而在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浙江法制报新闻02实行深度监督 实现良性互动 2011-07-22 2 2011年07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