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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公告



  本公司经股东会研究,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清算组办公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20楼联系人:洪金雷干科威联系电话:13738485703邮编:315040

                   宁波市闪电气动工具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2日


浙江法制报新闻02公告 2011-07-22 2 2011年07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