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顾客喝多了摔伤要我负责? 工商:你疏于服务场所安全管理!
■通讯员谢长彪王可明本报记者陈锦
本报讯奉化的缪女士与朋友吃夜宵,不慎在上厕所时滑倒,导致腰部骨折,花掉了上万元治疗费。近日在奉化工商部门的帮助下,缪女士获赔18000元。
5月22日晚,缪女士和几名朋友来到一家餐馆吃夜宵,喝了几杯啤酒。在上厕所时,因卫生间地面有积水,她不慎摔倒在地。由于当时她并没感觉身体有异常,就没提及此事。
回到宿舍后,缪女士感到背部疼痛难忍,经医院诊断,缪女士的右腰1至2节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她支付了上万元医疗费。缪女士认为,她是在餐馆消费时摔断腰骨,餐馆应给予赔偿。为此,缪女士的亲戚多次找到餐馆负责人,提出赔偿要求。餐馆负责人则认为,缪女士是因饮酒过量而摔倒,与餐馆无关。
无奈之下,缪女士向奉化工商分局投诉。该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虽然缪女士确实喝了一些酒,但餐馆卫生间没有专人打扫和管理,未张贴或放置警示牌,也没有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导致缪女士摔倒,并腰部骨折。餐馆疏于服务场所安全管理,使缪女士受到人身伤害,应承担主要责任。
经过调解,餐馆全额承担缪女士医疗费1万元,同时承担其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8000元,共计赔偿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