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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前沿

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实行诉讼费减缓免

最高院: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



   “八一”即将来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通知》指出,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大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涉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要根据涉军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部队驻地和军属所在地巡回审理,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诉讼便利。要积极选聘军人、复退转业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切实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参与和监督。要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为他们依法维权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丰富涉军维权工作内容。要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积极向部队、人武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要注意选择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法制观念,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军纠纷案件的发生。


浙江法制报前沿07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实行诉讼费减缓免 2011-07-27 2 2011年07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