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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更正



  本报2011年8月15日、8月17日、8月19日第三版,提存通知书内容中“将应退还给你的房屋预缴款人民币287613.94提存于我处”应为“将应退还给你的房屋预缴款人民币287613.94元提存于我处”,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世相03更正 2011-08-23 2 2011年08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