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老板抽头千万分赃不匀非法拘禁
■通讯员乐检
本报讯乐清的陈某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取“头薪”1300余万元,终因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
2009年3月,陈某在乐清市某浴场内开设赌场,纠集一些赌徒进场豪赌。赌场向每个赌徒收取1000元入场费,以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陈某还从中抽取“头薪”。由于“生意兴隆”,陈某以每月5000元高薪雇佣刘某、赵某等人参与管理赌场的日常运营。
从2009年3月23日至10月27日,参赌人员累计约1000人次。陈某从中抽取“头薪”1300余万元。之后,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赌场被迫停办,陈某怀疑刘某和赵某合谋将钱私吞了。2010年7月15日,陈某和手下将赵某拘禁在某酒店,用棒球棒殴打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