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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一张“大头小尾”发票
背后可能有桩偷税大案



  本报讯近日,建德市国税局意外发现了一张“大头小尾”的网络发票(联网开具的机打发票),该发票票面金额为99498元,申报的开具金额却只有336元。这引起了税务人员的高度警惕,目前这起涉嫌“真票假开”案已移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国税稽查局调查处理。 

  8月17日,建德市某建设公司项目经理来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要求鉴定一张票面金额为99498元的网络发票的真伪。工作人员即时通过系统进行查询,确认这张发票上填写的销货单位确实与购票单位一致,属于真实的网络机打发票,但在通过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对发票明细作进一步查询时,却发现这张发票申报的开具金额只有336元。 

  这属于典型的“大头小尾”阴阳票,如此“真票假开”就是为了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建德市国税局立刻与受票方单位取得联系,固定了证据,并在网上申报管理平台中对发票开出方杭州拱墅区某企业开具的所有发票数据进行逐一排查。 

  经查,该企业向建德市某建设公司开具的317张通用机打“万元版”发票中,仅1张金额为51408元,另有19张金额在500到1000元之间,其余发票金额均低于500元。按常理推断,建设项目的发票金额不可能都这么低,该企业很可能存在严重的大头小尾虚开发票行为。 

  目前这起涉嫌“真票假开”案已移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国税稽查局调查处理。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故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达到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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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可能有桩偷税大案
2011-08-31 2 2011年08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