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龄鉴定还原聋哑嫌犯“不能说的秘密”
■本报记者金霖萍通讯员张葵葵
本报讯聋哑少年盗窃被抓,面对警方“拒不开口”,身份、年龄成为疑团,如此情形该如何断案?近日宁海县检察院根据骨龄鉴定,顺利破解难题,批捕了犯罪嫌疑人。
7月19日下午,宁海县跃龙街道便衣巡警王某等5人在街上例行巡逻,发现3名小青年(二男一女)东张西望,神色可疑,于是决定跟踪观察。
此后3人在兴宁南路一火锅店门口停了下来,并将一辆忘关车门的轿车后排座上的一只黑色电脑包提走。王某等人立即追赶并将3人抓获。经核对清点,包内共有5000元现金及一只手机。
3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发现他们都是聋哑人,于是聘请了聋哑老师进行翻译。然而,3人除了手写姓名、年龄外,其他问题均拒绝回答。而从自报年龄看,3人均在18周岁左右,其中刘某和女子孙某自报18岁,吴某自报17岁。
由于年龄的准确性影响到案件的定性与量刑,公安机关专门对3人进行了骨龄鉴定。经鉴定,刘某符合18周岁以上标准,吴某未达到16周岁,女子孙某符合17周岁以上标准。
近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刘某。吴某因年龄未满16周岁被处以治安处罚,孙某因盗窃证据不足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