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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广角

交管部门:将赋予校车与公交车同等路权

■《北京青年报》刘砥砺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针对起草《校车安全条例》,国务院法制办11月29日召集公安部、教育部等多个相关部委征求意见。事实上,各个部委也已经开始研究部署安全措施。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介绍说,全国各地校车的总数比较大,车辆的种类也复杂,已经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落实责任。

  李哲介绍说,交管部门从今年初开始进行监督和整治,截至11月28日排查了校车15.2万辆,其中查处超员违法8316起,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校车3765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2606人。 

  李哲说,去年以来发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2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8%。但即便如此,在今年,北京、山西、甘肃、辽宁等地还是相继发生校车事故,一共造成上百名学生伤亡。

  李哲表示,将根据校车的排查情况,建立校车的安全管理档案,然后明确每一辆校车的责任民警和责任单位,逐一签订安全承包责任状,并且将赋予校车与公交车同等的路权。同时,还要明确校车在城市里享有公交车的通行权利,可以在高峰时期通行公交车道以及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是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而针对一些地方民众反映交警对超载校车“罚款后就放行”的做法,也要严格纠正,必须卸客转运。


浙江法制报广角11交管部门:将赋予校车与公交车同等路权 2011-12-01 2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