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杭州嘉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鉴于贵公司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请贵公司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交还房屋。逾期,我公司将强行收回房屋。
杭州之江文化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和伊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鉴于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已于2011年9月30日到期,请贵公司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交还房屋。逾期,我公司将强行收回房屋。
杭州之江文化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