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催生“学生阳光食堂”
■通讯员喻琳
本报讯日前,安吉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科的检察官们前往县教育局,对“阳光食堂”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据悉,建设“学生阳光食堂”在浙江省尚属首创,目前已在安吉各学校(幼儿园)推行。
“学生阳光食堂”的建立源自检察机关的建议。今年3月,安吉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县教育局下属单位教育装备中心及县教育发展公司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相继查处了7人。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8月,检察机关提出了“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等4条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建设“学生阳光食堂”。
“学生阳光食堂”,旨在建立长效监管的机制,积极公开食堂“四务”,即采购公开、价格公开、验收公开、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