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扒窃遇上新刑法,认栽吧!
■通讯员安简
本报讯根据今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扒窃”不论金额大小和次数,均以盗窃罪论处,这对于那些小偷小摸者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近日,安吉检察院就以盗窃罪批捕了一名扒窃“老江湖”高某。
今年64岁的高某来自贵州独山县。他扒窃多年,曾多次被治安拘留,但仍不思悔改。
今年7月18日20时许,正值安吉灵峰寺庙会,高某想趁人多之际再干老本行。他窜至递铺镇灵峰村灵峰寺售票处,趁游客买票未注意之时,窃得钱包一只,内有现金450元,却被失主及时发现,并扭送给民警。这次,等待高某的不再是几日的治安拘留了,而是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