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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汽车

9月22日来电咨询10月20日圆满解决本报交通事故咨询台帮一名受害者成功维权



   “谢谢你们法制报相助,若不是你们交通事故咨询台的帮助,我的事情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10月21日,在绍兴工作的湖南人吴先生专程给本报打来感谢电话。

  2010年10月11日,吴先生驾驶两轮摩托车被陈××驾驶的皮卡车撞伤,对方支付了9000元医药费后,其余赔偿一直拖着不予解决。今年9月22日,吴先生打进本报交通事故咨询台热线电话,向本报求助。本报联系了浙江闻一律师事务所刘星律师帮他维权(本报9月29日进行了报道)。 

  10月8日,刘星律师专程赶到绍兴,和吴先生长谈3个多小时,详细了解了事故的情况。很快,刘星律师帮助吴先生备齐起诉资料后,将肇事者陈××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吴先生医药费(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费、护理费等22000多元。10月20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刘星律师第三次赶到绍兴,并积极参与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陈××共赔偿吴先生15000余元,一个月之内付清。 

  咨询台首月工作情况: 

  汽车版交通事故咨询台已开通月余,我们共接到事故咨询电话48个,其中得到处理的16起,咨询满意的20起,仍在跟踪中的12起。 

  向本报咨询的有老师、学生,私企老板、工人、农民……咨询的事情,有小到自己开车不小心刮伤,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也有大到被车撞成重伤,打官司到省高院,判决后迟迟不能执行到位的;甚至还有一些出车祸后找不到最终理赔单位的受害者。我们都一一做了登记,每件事无论大小,我们都会认真对待,耐心解答。无论昼夜,我们都努力为每一位咨询者服务。我们看着向吴先生这样的受害者事情得到解决时,感到无比欣慰。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广大读者服务。


浙江法制报汽车099月22日来电咨询10月20日圆满解决本报交通事故咨询台帮一名受害者成功维权 2011-10-27 2 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