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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版:法治生活

赡养费有着落




      “多亏法官帮我要到赡养费,这下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了!”近日,当嘉兴市南湖区法院的法官上门时,86岁的王老太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不肯松开。

      王老太年轻时领养了一个女儿,一直抚养她至独立生活。但当王老太住进老年公寓后,养女很少前去探望,未尽赡养义务。生活拮据的王老太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养女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养女拒不履行义务,王老太申请执行。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养女交出了3个月的赡养费。

      ■南历 摄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003赡养费有着落 2008-12-25 2 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