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骗取判决罚得不轻
法进墙门
两夫妻向他人借了几百万,期限过后,债主纷纷上门讨债,两夫妻还不出。于是,债主们分别向法院起诉。其中有一个债主是夫妻俩的好朋友,为了优先还清朋友的钱,3个人设计了一起虚假诉讼,结果被法院查出。最后,双方各被罚款5000元。
象山的谢某夫妇和朱某是好朋友。今年2月,两夫妻向朱某借款30万元,约定利息1分,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期满后,朱某得知,谢某夫妇在外早已欠了一屁股债,根本无力偿还。朱某还了解到,其中有一部分债权人已经向法院起诉,而夫妻俩所有可执行的财产只有一套他们自住的房子。也就是说,如果把这套房子卖了,所得的钱也不够还给所有的债权人。考虑到与朱某关系不错,两夫妻不想让老朋友吃亏,遂商量了一个办法:让朱某拿着一张100万元的借条到法院起诉,以提高朱某在债权分配当中的比例,这样朱某便可以多获取执行款。朱某拿到钱后,超过30万的多余部分再返还给谢某夫妇,他们再将这部分钱还给其他未去法院起诉的债权人。
朱某照此去象山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法院遂以100万元借款为标的作出了民事调解书。
可是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这100万元借款中仅30万元约定了1分利息,另70万元却未约定利息,于是对此案产生了怀疑。经查问、核实,双方承认了虚构借款的事实。象山法院遂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同时依法作出民事制裁决定书,认定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属于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为,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民事制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诚意,遂作出各罚款5000元的决定。
■刘晓丽 沈建燕
墙门说法:
当前,运用诉讼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种虚假诉讼现象时有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造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同时,为有效防止虚假诉讼现象的发生,各地法院都加大了对制造虚假诉讼的相关人员的惩罚力度。因此,像谢某等人的行为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