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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以案说法

生活法理

换个偏旁就想蒙过去?

龙游一居民用假证被罚款



  近日,龙游县公安局湖镇派出所查获一起伪造居民身份证案,当事人吴某被依法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

  当天上午,吴某到湖镇派出所办理姓名更正、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当工作人员要从电脑中查验其人户信息时,吴某却慌慌张张地说:“那张我拿错了,先还我,这张拿去!”边说边从包中取出另一张身份证递上。

  一听这话,经办人对两张身份证进行仔细对比,发现第一张身份证做工粗糙,条纹、手感异样,疑似假证。于是,经办人一边告知吴某办理更正手续程序,一边悄然通知其他民警。

  经询问,吴某自述其小时候由爷爷取名为“吴鋐铸”,期望他日后金玉满堂之意。村里落户上报“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时,误将其姓名报为“吴鋐涛”,直到读小学,家人才知道这新名,便将错就错地在学校用了。年满18岁后,他在领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鋐”字掉了金字旁,成了“吴宏涛”。当时,常年在外务工的他到也没在意。

  直至去年,在江苏江阴市务工的吴某遗失了名为“吴鋐涛”的银行卡,因其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姓名与公安机关登记在“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里的人口信息不一致,在办理挂失手续时被当地银行拒绝。

  为图方便,吴某通过马路电杆上制假证的“牛皮癣”小广告,花50元制作了一张名为“吴鋐涛”的假身份证,并在江阴市某银行多次使用。这次,他原本想趁回乡的机会更正错误的人口信息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却大意地将假证出示,被民警查获。     □通讯员韩敏


浙江法制报以案说法06换个偏旁就想蒙过去? 2010-01-01 2 2010年0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