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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寻亲公告



  某女婴于2009年11月5日被发现遗弃在桐庐县桐君街道下洋洲村大樟树原恒久手帽厂大门口,当时女婴外裹黄色小棉被,身旁无其他物品。

  请以上女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2010年1月13日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寻亲公告 2010-01-13 2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