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2版:综合新闻

八旬老人病床前头立了案

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讯前日,泰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来到87岁的老刘的病床前,为他办理了一起借款纠纷的立案手续。一桩心事了了,老人可以安心养病。 

  为有特殊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最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这是泰顺法院用切切实实的行动在贯彻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 

  当天下午4点左右,泰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自己87岁高龄了,卧病在床,想要立个案子。 

  老人姓刘,住泰顺县罗阳镇泰寿路。他想起诉的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但自己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放下电话,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就立即赶去老刘的家里。 

  老刘躺在床上,介绍了自己想起诉的案件的情况。他说,2008年8月4日,他借给夏某某35000元,约定利息按每月2%计算,对方出具了借条。此后,老刘多次向夏某某催讨这笔钱,均无果。老刘近期生病了,急需用钱,所以他想到了这笔借款。于是,老刘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法院打了求助电话。没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很快就上门来了,并当场给他办妥了全部立案手续。老刘高兴地不断道谢。 

  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多到群众生活困难的地方调查研究,切实了解群众疾苦,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也提出全省法院要在保障民生上下功夫。 

  这些会议精神迅速在本报的基层联系点泰顺法院引起了很大反响,该院连日来一边学习会议精神,一边积极贯彻到行动中去。 

  据介绍,该院为了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弥补法庭、审判站在流动性方面的局限性,专门设立了“流动法庭”,由专人组成审判组,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即时审理,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和偏远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多项便民和人性化的服务。以后,该院还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切实为山区群众解决诉讼难问题。

  ■本报记者余春红通讯员林洲阳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八旬老人病床前头立了案 2010-01-13 2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