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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被罚不服指酒后执法酒精测试终还人清白



  本报讯“真对不起,那天是我错了,态度很不好。”昨天上午,刚接受完违章停车处罚的高某,来到杭州市拱墅区城管执法局拱宸桥中队执法队员小王的办公室,真诚地向他道歉。

  事情还要从1月18日说起。那天晚上6点10分,正在上塘路巡查的小王看到人行道上停了一辆车牌为浙A56×××的普桑机动车,就当场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书,并进行了拍照取证。

  正当小王准备离开时,违法停车当事人高某出现在现场,要求小王放他一马。小王告知对方:已依法履行执法程序,希望高某能够按违法停车告知书上的规定进行处理。突然,高某语气一变:“你喝过酒了!你有酒气!你工号牌多少?我要投诉你!”小王向他耐心解释后,便继续上路巡查。

  高某见这招没有效果,就拨通了拱墅区城管执法局拱宸桥中队的电话,向当时在中队的徐队长表示要投诉,而后赶到中队,要求与小王当面对质,并提出要对小王进行酒精测试才肯罢休。

  徐队长通过区局联系拱墅区交警大队的民警给小王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零”。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原先还大声喊冤的高某拿起违法停车告知书,丢下一句“过两天我来接受处罚的时候会向你道歉的”,便离开了中队。

  ■本报记者陈立波

  通讯员胡秀清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被罚不服指酒后执法酒精测试终还人清白 2010-01-22 2 2010年0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