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上打孔偷油后果很严重
三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获刑
本报讯昨天,在镇海炼化输油管道上打孔偷油的3名偷油贼获刑。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5年或6年。
今年49岁的齐某是镇海炼化公司的职工。去年7月,齐某认识了仙居人章某。交往中,齐某谈到了炼化公司里柴油的价格、运输管道等事。章某便提议从输油管道打洞偷油,两人一拍即合。章某还叫上了弟弟。
2009年10月中旬,章某、齐某以养殖鸡鸭为名向镇海区小港戚家山街道林塘村村民租了一块田地,搭建了1.5米高的铁皮栅栏。10月底的一个晚上,他们开始动手挖埋在田地下的输油管道,并用钻头将其中一根输油管打出一个直径2公分的小孔,而后接上一根塑料管准备偷油。11月7日晚10时,镇海炼化公司在向外输送超低硫柴油时,由于油管内压力增大,章某等人外接的塑料管被冲脱落,导致超低硫柴油泄漏,周围农田遭到污染。
案发后,齐某主动到所在单位投案。其余两人随后也归案。虽然他们偷的是柴油,但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油气设备,构成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通讯员谢晓玲本报记者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