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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打电话“偷”Q币是要付出代价的

两被告人以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半



  本报讯打打电话就能赚钱?打打电话会身陷囹圄?昨天,台州就有这么个案子宣判。经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郭丁明和袁志明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

  固定电话进行Q币充值是近年来开通的一项电信业务。但很多人不知道,其中有个空子可钻:打开居民楼里的电话分线盒,运用专门的电信查线机能轻易盗打居民固定电话,进行Q币充值。有人就把它当成了一门营生。郭丁明、袁志明就是在“上线”的劝诱下,在最下线盗打电话充值Q币。

  去年7月14日至8月1日,两人或独立或合作在衢州、金华、台州等地的居民小区,盗打Q币充值热线,共充值8000余元。一次顶格充值50元,上线能给18元的好处费。

  在台州路桥,电信公司发现某一时段某一区块Q币充值特别频繁,感觉蹊跷便报了警。后两人在作案时被埋伏的警察抓了个现行。

  笔者也遇上过电话被盗打的事,幸好及时在网上核对电话费才发现,投诉后电信部门返还了钱。此案也提了个醒:电话分线盒太容易打开,会给偷窃者留下可乘之机。电信部门如能加强对电话分线盒的管理,加大固话限制业务服务的宣传,再配合周密的监督追踪管理,对有效防止这类案件再次发生会起很大作用。

  ■通讯员阮莹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两被告人以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半 2010-01-22 2 2010年0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