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逃走留下不能拍卖的厂房
政府受让劳动债权代还职工欠薪
本报讯昨天,建德的小陈去银行一查,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27600元。这是建德市法院打进小陈银行账户的执行到的工资款。近日,该院通过执行创新,以政府受让劳动债权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36名职工欠薪案,为职工追到全额工资款。
2009年8月,建德市汇鸿五金工具厂的老板弃厂“蒸发”,当时36名职工都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得知老板出逃后,这36名职工纷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确定了他们的工资款总共为32.3万元。9月份,他们向建德市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确定的工资款。
法院受理后,拍卖了汇鸿五金工具厂仅剩的部分机器设备、成品及少量原材料,可所得款项与职工工资总额还有20.2万元的缺口。法院打算处置该厂的不动产,但发现厂房及土地均未办理过相关法律手续及权属证书,因此无法进行拍卖或变卖。
为了实现36名职工的欠薪能全额受偿,法院开始想办法,探索其他执行方案。被执行厂家位于建德市乾潭镇,法院多次与当地镇政府进行协商,探讨解决方案。最终促使镇政府受让36位职工的劳动债权,由镇政府向职工支付剩余的20.2万元工资款,而后向法院申请对汇鸿五金工具厂经营的不动产进行强制管理,用管理期间的租金收益收回偿还劳动债权的支出。
法院作出强制管理裁定后,进行了公开招租。参照周边厂房的出租价格,乾潭镇政府与该市一家企业签订了租房协议,由承租人一次性付清15年的租金20.2万元。
近日,建德市法院将36位职工的工资款一一打进了他们的个人账户。
■本报记者余春红通讯员方璇